优质的博士生生源是保证研究生教育的根本,为使博士生的录取更加符合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要求,体现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光电信息工程学系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2009年秋季入学博士生复试(面试)实施办法。
一.经光电系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按照学校最低复试要求,光电系复试分数线为外语总分55分,外语听力8分,专业课成绩55分。
二.光电系成立复试小组,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的本专业教授组成。
三.复试(面试)小组首先应对复试(面试)者身份予以确认(查验资格审查表、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、学位证书)。关于资格审查事宜见相关链接grs.zju.edu.cn/News/html/grsutil/zxdt/bsszsxx/2009-04-22/449-20090422095657.html。
四.复试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、专业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。复试形式为全部口试。复试后按百分制打分。
五.成绩的计算
考试生录取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,(1)初试成绩,占总成绩的60%。(2)复试成绩,占录取总成绩的40%。
六.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,上报学校研究生院。
七.系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,及时纠正不公正现象,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。
复试名单:刘涛 吴仍茂 仓吉 贾宁 袁琨 陈恩果 刘康 夏果 李雅卓
具体复试安排:
2009年5月5日上午9:00,地点:教三440.
光电系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
2009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