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9届毕业生申请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9-04-28浏览次数:2580

一、申请条件:
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条件请参见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》(见附件)第六部分第3、4、6条。第2条所讲的20%减免,不需要申请。
二、申请和审核程序:
(1)4月30日前,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浙江大学2009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申请表》(见附件)一式一份,交所在学院;
(2)5月7日前,学院审核,将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。
最终学院报送学工部的资料有三项:电子版的汇总表,书面的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资助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