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和浙江大学2008—2009学年校历安排,经学校研究决定,2009年劳动节5月1日—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(星期五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 为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六)、 5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课程安排调整如下:
1.5月1日(星期五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 为法定节假日,停课,补课时间安排在6月16日(校历中:补周五课);
2.5月2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上星期六的课程;
3.5月3日(星期日)为公休日,上星期日的课程。
特此通知
本科生院教务处
二��九年四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