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理论方案资助的通知
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光电竞赛理论评审已经结束,经竞赛组委会讨论,对进行理论方案资助的具体执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,请各获资助队执行。
1、 签订“资助第二届全国光电竞赛实物制作协议书”(格式见附件1),协议书中乙方签章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系或学院盖章,由项目负责人签名。将协议书的电子版于2010年7月15日下午4:00前,发送到:gxkjg@cust.edu.cn,许宁老师收。
2、 各参赛队需根据设计方案,制订项目经费预算书和具体的项目进度安排,格式见附件2、3;2010年7月15日下午4:00前,发送到:gxkjg@cust.edu.cn,许宁老师收。email主题请写:光电竞赛预算书等。
3、 在实物制作开始阶段,提供启动经费2000元(以后需用发票来冲抵)。请写好借条(格式见附件4),并连同经费预算书、项目进度安排和资助协议书的纸质文件,在2010年7月15日 前快递到以下地址:
地址: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中国光学科技馆筹建办(办公楼416房间) 邮编:130022
联系人:许宁老师; 联系电话:0431-85582773
4、 组委会收到全部的纸质资料后,将在一周内寄出启动经费,请各队伍提交银行卡号。
5、 资助经费的报销程序、使用规定和管理,不符合实物制作内容发票不予报销,详见附件5。
6、 设计制作的实物的总体方案应基本采用答辩时通过的设计方案。
7、 实物竞赛时要提交设计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表,格式见附件6、7。
8、 以本次光电设计大赛为内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(要求注明得到第二届全国光电竞赛项目资助)。
9、 资助方案未参加实物竞赛的,需偿还启动经费。
第二届全国光电设计竞赛组委会
2010.7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