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获资助参赛队的通知

编辑: 日期:2008-11-18 11:46 访问次数:4709

    全国大学生光电竞赛理论评审已经结束,经竞赛组委会讨论,要给获资助的参赛队补充有关的竞赛规定,具体内容如下,请各获资助队执行。
1、签订“资助全国光电竞赛实物制作协议书”(格式见附件7),协议书中乙方签章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系或学院盖章,由项目负责人签名。将协议书的电子版于2008年11月25日下午4:00前,发送到:oszj@zju.edu.cn,潘健老师收。
2、各参赛队需根据设计方案,制订项目经费预算书和具体的项目进度安排,格式见附件1、2;并于2008年11月25日下午4:00前,发送到:oszj@zju.edu.cn,潘健老师收。email主题请写:光电竞赛预算书等。
3、在实物制作开始阶段,提供启动经费4000元(以后需用发票来冲抵)。请写好借条(格式见附件3),并连同经费预算书、项目进度安排和资助协议书的纸质文件,在2008年11月30日前快递到以下地址:
      地址:杭州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光电系      邮编:310027
 联系人:潘健老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13065715921       
4、组委会收到全部的纸质资料后,将在一周内寄出启动经费。
5、资助经费的报销程序、使用规定和管理,详见附件4。
6、设计制作的实物的总体方案应基本采用答辩时通过的设计方案。
7、实物竞赛时要提交设计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表,格式见附件5、6。
8、以本次光电设计大赛为内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(要求注明得到全国光电竞赛项目资助),并就读光电系研究生的同学,经申请将给予光电系专业奖学金。
第一届全国光电设计竞赛组委会
       2008.11.17